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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山东优秀青年药工”和 “山东老药工”认定工作的通知各会员单位: 中医药历经几千年的临床经验,不断传承发展,已成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、民族瑰宝。老药工从事中药工作几十年,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与精湛的专业技能,是中药行业的宝贵财富。特别是在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的今天,中药行业更加需要那些在中药鉴别、加工、炮制等中药各岗位,安心基层、精心操作、传承技艺、孜孜以求的工匠精神。1985年国家医药管理局对从事中药工作三十年以上的人员颁发过“老药工”证书,历经体制改革,此项工作再没进行。 为贯彻落实省委《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》,推进中药行业人才队伍建设,增强中药行业广大干部职工荣誉感、自豪感,弘扬工匠精神、鼓励传承创新、爱岗敬业,进一步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,振兴中药产业,经研究决定,对我省中药行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(含)、二十年(含)、三十年(含)以上的人员,分别颁发荣誉证书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申报条件: (一)“山东优秀青年药工”荣誉证书 1.岗位要求:从事中药炮制、鉴别、检验、仓储、制剂加工、药材种植等相关中药专业岗位人员; 2.从业要求: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,爱岗敬业,从事中药行业十年(含)以上工作人员(以单位证明为准); 3.无违法记录; 4.符合以上条件的优秀员工,会员单位应从严推荐申报。 (二)“山东老药工”荣誉证书 1.岗位要求:从事中药炮制、鉴别、检验、仓储、制剂加工、药材种植等相关中药专业岗位人员; 2.从业要求:爱岗敬业,从事中药行业二十年(含)以上工作人员(以单位证明为准); 3.无从业违法记录。 (三)“山东老药工”特别荣誉证书 1.岗位要求:从事中药炮制、鉴别、检验、仓储、制剂加工、药材种植等相关中药专业岗位人员; 2.从业要求:爱岗敬业,从事中药行业三十年(含)以上工作人员(以单位证明为准); 3.无从业违法记录。 二、申报程序: 1.个人申报; 2.所在单位初审; 3.上报行业协会。 三、审核认定: 1.协会负责组织审核认定; 2.在协会网站进行公示(10个工作日); 3.举办仪式颁发荣誉证书。 四、收费标准: 工本费。 五、其他事项: 为积极、稳妥开展“山东优秀青年药工”、“山东老药工”认定工作,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: 1.各会员单位应积极通知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按通知要求,认真填写申报材料,完整准确提供相关信息,不得弄虚作假; 2.所在单位对上报协会的初审材料负责,确保上报材料真实有效; 3.协会负责组织专家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,确定公示名单; 4.请会员单位于2022年06月10日(星期五)17:00前统一将《“山东优秀青年药工”申报表》/《“山东老药工”荣誉申报表》/《“山东老药工”特别荣誉申报表》电子版(格式不限)发至协会邮箱(sdszyhy@163.com),并邮寄一份纸质版(需从业人员签字、单位盖章)和2张2寸照片(在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名称、姓名和联系电话)至山东省中药材行业协会办公室(济南市市中区共青团路28号); 5.工本费个人交会员单位,汇总交协会(户名:山东省中药材行业协会;开户银行: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;银行账号:531904983710603,请务必备注单位名称)。 6.办公电话:0531-80660377 7.联系人:江丽丽 13011731313 杨润林 15315579257
附件:1.《“山东优秀青年药工”申报表》 2.《“山东老药工”荣誉申报表》 3.《“山东老药工”特别荣誉申报表》
山东省中药材行业协会 2022年5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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