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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磅!中办、国办发文: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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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会员单位:

      2019年颁布的《药品管理法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:“药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,建立健全行业规范,推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,引导和督促会员依法开展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”,2021年1月31日,中办、国办印发的《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》正式公布,其中第十六条健全社会监督机制(46)中明确规定:“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。制定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,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、自律公约,规范会员行为。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制定发布产品和服务标准,参与制定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团体标准及有关政策法规。”由此可见,行业协会作为制定标准的主体,不仅是法律和政府赋予行业协会的权力,更是行业协会的职责所在,工作所在。为此,行业协会在2021年工作中,重点做好标准起草工作,欢迎各位会员单位积极申报道地药材项目起草工作。

山东省中药材行业协会

2021年2月3日